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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設性描述

在第一期里我們將有8棟別墅出售,該工程總共包含16棟別墅。

別墅業主(投資者)將購買購買別墅及以之為基礎的全部。另外,土地可能需長期租用,每一塊地都有Saket縣政府土地辦公室的地契。

別墅業主(投資者)將他們的別墅轉租給清邁酒店股份有限公司,使之成為酒店/度假別墅;清邁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將付給別墅業主45%的租金收入淨額。收入總額減去旅行代理費和政府稅。清邁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對所有營業成本、人員編制和管理負責。

別墅業主能夠在任何時候不花錢地使用他們的別墅,除了支付水費、電費及他們居住在他們的別墅時直接相關的人事費用。唯一的限制是古蓮度假別墅酒店客滿了。如果在酒店客滿的時候,別墅業主希望能再多使用別墅30天,那麼一筆小的管理費用將分攤于額外的天數。